100元一吨,贻贝碳汇有价可循!舟山完成首笔“司法蓝碳”认购
100元一吨,贻贝碳汇有价可循!舟山完成首笔“司法蓝碳”认购
100元一吨,贻贝碳汇有价可循!舟山完成首笔“司法蓝碳”认购潮新闻 记者 沈晏 通讯员 陈俊 何建瑜 郑乾斌(zhèngqiánbīn)
认购现场 记者(jìzhě) 沈晏 摄
6月6日,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与(yǔ)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贻贝(yíbèi)惰性(duòxìng)有机碳汇交易协议,将案件中留存的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嵊泗厚壳贻贝养殖惰性碳碳汇500吨。这是舟山探索“司法蓝碳(lántàn)”模式修复生态的首宗交易。
2023年、2024年禁渔期,陈某某驾驶“三无”船舶,雇佣他人多次前往嵊泗县(shèngsìxiàn)北鼎星岛附近海域实施捕捞(bǔlāo)作业。池某某事先与陈某某约定由其负责收购所得渔获物并对外出售,同时(tóngshí)收购其他非法捕捞所得渔获物。在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前,池某某自愿缴清21万余元全额生态损害赔偿金,并接受检察机关建议承诺自愿认购蓝碳生态价值产品(即(jí)嵊泗厚壳贻贝(yíbèi)养殖惰性(duòxìng)碳碳汇)等(děng)替代性修复方式(fāngshì)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,实现生态修复与责任承担的有效结合。
据了解,蓝碳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(de)二氧化碳,将其固定、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、活动和机制。根据2014世界自然(zìrán)保护联盟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(zhèngfǔ)间海洋学委员会(wěiyuánhuì)等国际机构共同发起的《滨海蓝碳——红树林、盐沼、海草床碳储量和碳排放因子评估(pínggū)方法》,这是一本最具(zuìjù)影响力,用于指导“蓝碳”监测和评估的工作手册。该(gāi)手册对碳储量的描述是指蓝碳生态系统中储存的有机碳总量。
“一直以来(lái),国内外学界对于贝壳是(shì)否可以纳入蓝碳体系,以及贝类(bèilèi)养殖(yǎngzhí)究竟是碳源还是碳汇存在很大(hěndà)争议。”浙江海洋大学严小军(yánxiǎojūn)教授(jiàoshòu)表示。贝类蓝碳争议是嵊泗贻贝项目的最大堵点。为此,浙江海洋大学团队(tuánduì)以厚(hòu)壳贻贝为研究对象,通过同位素标记的微藻培养来追踪贻贝摄食后的有机(yǒujī)碳沉积与演变规律,开展了长达600多天的连续室内实验(shíyàn),创新提出“贝类、微藻、功能菌”协同增汇理论框架,并于今年发表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《Reviewsin Aquaculture》,得到业界广泛认可。“我们论证了厚壳贻贝养殖可以显著促进沉积惰性碳累积。”根据严小军解释,沉积物惰性有机碳是一种难以被微生物分解、化学性质稳定(wěndìng)的碳。贻贝摄食藻类后将藻源碳加速向下沉积,并筛选特定的功能微生物对沉积有机碳进行转化,存储在海底沉积物中。
根据这套理论(lǐlùn)框架,浙江(zhèjiāng)海洋大学研究团队提出了一套新的(de)贝类养殖惰性有机碳汇核算公式,并对嵊泗枸杞乡贻贝养殖区进行全域核算,每年枸杞贻贝养殖区可产出惰性有机碳汇1979吨。“本次核算严格按照(ànzhào)蓝碳手册对蓝碳存储的定义进行,测算的是贝类养殖后惰性有机碳汇。”严小军说。据介绍,此次核算得到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(fāzhǎn)厅和省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厅的指导和支持,以及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(guójiāzìránkēxuéjījīn)委的资助。
嵊泗枸杞(gǒuqǐ)乡有“贻贝之乡”的美誉,贝藻类渔业碳汇等(děng)蓝碳资源丰富。早在2023年,为推动办案(bànàn)效果切实转化为生态实效,舟山市检察院便立足当地资源禀赋,与(yǔ)本地高校和研究院协作,积极促进海洋碳汇领域学术成果在司法领域的运用,加快构建“司法蓝碳”生态修复(xiūfù)保护新路径。
有了贻贝养殖碳汇新评估方法做(zuò)支撑,“司法蓝碳”生态(shēngtài)修复实践由此迈出了关键(guānjiàn)一步。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玲玲介绍说,以往司法生态修复方式比较单一,以鱼苗放流为主(wéizhǔ),如今迈入蓝碳经济(jīngjì),不仅为实现“双碳(shuāngtàn)”目标增添新动能,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。据了解,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枸杞乡政府,碳汇交易收益将全部用于贻贝养殖技术升级、渔民环保养殖能力提升等,造福当地481户(hù)养殖户。
“此次认购,不仅是对非法捕捞等破坏海洋生态行为的创新举措,也体现(tǐxiàn)了对海洋生态系统(shēngtàixìtǒng)固碳服务价值的量化认可与市场尊重。”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介绍说,不久前,嵊泗贻贝蓝碳交易协作框架协议已在舟山市检察院完成签署,明确“以碳代偿(dàicháng)”模式,将蓝碳交易与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深度融合,并创新提出“碳汇收益反哺(fǎnbǔ)机制”,让(ràng)“蓝色碳库”真正成为海岛共富的“绿色引擎(yǐnqíng)”。
潮新闻 记者 沈晏 通讯员 陈俊 何建瑜 郑乾斌(zhèngqiánbīn)
认购现场 记者(jìzhě) 沈晏 摄
6月6日,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与(yǔ)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贻贝(yíbèi)惰性(duòxìng)有机碳汇交易协议,将案件中留存的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嵊泗厚壳贻贝养殖惰性碳碳汇500吨。这是舟山探索“司法蓝碳(lántàn)”模式修复生态的首宗交易。
2023年、2024年禁渔期,陈某某驾驶“三无”船舶,雇佣他人多次前往嵊泗县(shèngsìxiàn)北鼎星岛附近海域实施捕捞(bǔlāo)作业。池某某事先与陈某某约定由其负责收购所得渔获物并对外出售,同时(tóngshí)收购其他非法捕捞所得渔获物。在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前,池某某自愿缴清21万余元全额生态损害赔偿金,并接受检察机关建议承诺自愿认购蓝碳生态价值产品(即(jí)嵊泗厚壳贻贝(yíbèi)养殖惰性(duòxìng)碳碳汇)等(děng)替代性修复方式(fāngshì)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,实现生态修复与责任承担的有效结合。
据了解,蓝碳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(de)二氧化碳,将其固定、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、活动和机制。根据2014世界自然(zìrán)保护联盟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(zhèngfǔ)间海洋学委员会(wěiyuánhuì)等国际机构共同发起的《滨海蓝碳——红树林、盐沼、海草床碳储量和碳排放因子评估(pínggū)方法》,这是一本最具(zuìjù)影响力,用于指导“蓝碳”监测和评估的工作手册。该(gāi)手册对碳储量的描述是指蓝碳生态系统中储存的有机碳总量。
“一直以来(lái),国内外学界对于贝壳是(shì)否可以纳入蓝碳体系,以及贝类(bèilèi)养殖(yǎngzhí)究竟是碳源还是碳汇存在很大(hěndà)争议。”浙江海洋大学严小军(yánxiǎojūn)教授(jiàoshòu)表示。贝类蓝碳争议是嵊泗贻贝项目的最大堵点。为此,浙江海洋大学团队(tuánduì)以厚(hòu)壳贻贝为研究对象,通过同位素标记的微藻培养来追踪贻贝摄食后的有机(yǒujī)碳沉积与演变规律,开展了长达600多天的连续室内实验(shíyàn),创新提出“贝类、微藻、功能菌”协同增汇理论框架,并于今年发表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《Reviewsin Aquaculture》,得到业界广泛认可。“我们论证了厚壳贻贝养殖可以显著促进沉积惰性碳累积。”根据严小军解释,沉积物惰性有机碳是一种难以被微生物分解、化学性质稳定(wěndìng)的碳。贻贝摄食藻类后将藻源碳加速向下沉积,并筛选特定的功能微生物对沉积有机碳进行转化,存储在海底沉积物中。
根据这套理论(lǐlùn)框架,浙江(zhèjiāng)海洋大学研究团队提出了一套新的(de)贝类养殖惰性有机碳汇核算公式,并对嵊泗枸杞乡贻贝养殖区进行全域核算,每年枸杞贻贝养殖区可产出惰性有机碳汇1979吨。“本次核算严格按照(ànzhào)蓝碳手册对蓝碳存储的定义进行,测算的是贝类养殖后惰性有机碳汇。”严小军说。据介绍,此次核算得到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(fāzhǎn)厅和省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厅的指导和支持,以及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(guójiāzìránkēxuéjījīn)委的资助。
嵊泗枸杞(gǒuqǐ)乡有“贻贝之乡”的美誉,贝藻类渔业碳汇等(děng)蓝碳资源丰富。早在2023年,为推动办案(bànàn)效果切实转化为生态实效,舟山市检察院便立足当地资源禀赋,与(yǔ)本地高校和研究院协作,积极促进海洋碳汇领域学术成果在司法领域的运用,加快构建“司法蓝碳”生态修复(xiūfù)保护新路径。
有了贻贝养殖碳汇新评估方法做(zuò)支撑,“司法蓝碳”生态(shēngtài)修复实践由此迈出了关键(guānjiàn)一步。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玲玲介绍说,以往司法生态修复方式比较单一,以鱼苗放流为主(wéizhǔ),如今迈入蓝碳经济(jīngjì),不仅为实现“双碳(shuāngtàn)”目标增添新动能,也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。据了解,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枸杞乡政府,碳汇交易收益将全部用于贻贝养殖技术升级、渔民环保养殖能力提升等,造福当地481户(hù)养殖户。
“此次认购,不仅是对非法捕捞等破坏海洋生态行为的创新举措,也体现(tǐxiàn)了对海洋生态系统(shēngtàixìtǒng)固碳服务价值的量化认可与市场尊重。”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介绍说,不久前,嵊泗贻贝蓝碳交易协作框架协议已在舟山市检察院完成签署,明确“以碳代偿(dàicháng)”模式,将蓝碳交易与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深度融合,并创新提出“碳汇收益反哺(fǎnbǔ)机制”,让(ràng)“蓝色碳库”真正成为海岛共富的“绿色引擎(yǐnqíng)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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